□ 本报记者 晏澜菲

中国商务新闻网  在自贸试验区第七批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中,涉及政府管理创新领域的共有“水路运输危险货物‘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’”“海事政务闭环管理”“国际航行船舶‘模块化’检查机制”“应用电子劳动合同信息便捷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”“医药招采价格调控机制”5项。除此之外,“入海排污口规范化‘分级分类管理’新模式”在沿海等特定区域复制推广。

政府管理的创新伴随着自贸试验区的挂牌运行而生。近十年来,这些创新在前六批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中,分别在事中事后监管措施、人力资源领域等多方面得以体现。记者梳理发现,在前六批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中,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、涉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人力资源领域的改革事项达32项。

商务部自贸区港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第七批改革试点经验时表示,“水路运输危险货物‘谎报匿报四步稽查法’”主要解决打击危险货物谎报匿报违法案件时目标确定性不强、证据采集不完整、办案程序不统一等问题,探索形成一套固定的危险货物查验模式,提高获取涉嫌违法信息的工作效率,为一线执法人员侦办查处案件提供规范的程序性指导。

该经验的主要做法是海事部门搭建多途径互联互通渠道,在水路运输危险货物监管中实行“智慧获取、信息核查、开箱查验、调查处理”四步稽查法,减少无效查验和低效查验,提高案件查办成功率,实现精准打击违法行为,让守法企业免受打扰。

该负责人介绍,出台“国际航行船舶‘模块化’检查机制”主要是为了探索“远程+实船”检查模式,对国际航行船舶检查全流程、全要素进行系统性优化,提升检查质量,压缩检查时间,减轻船方迎检负担,提升船舶周转效率,降低船舶安全及污染事故的发生风险。

此条改革经验是以“适当前置、模块检查、处置快速”为原则,将国际航行船舶检查分为“选、验、查、签”四个步骤,并遵循“自上而下、从后到前、由外至内”的原则,规划科学合理的检查路线,将需要检查的设备设施分为驾驶台、无线电、主甲板、机舱等十个模块,由检查人员登轮开展模块化、流程式安全检查,并探索利用信息技术进行“无接触”远程模块化检查,提升检查服务效率与质量。

在沿海地区复制推广的“入海排污口规范化‘分级分类管理’新模式”主要聚焦解决入海排污口设置不规范、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,建立入海排污口“分级分类”精细化管理体系,强化和巩固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成效。

在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,尽管3000多家工业企业只有3个主干排污口,但这里的海域水质清澈、沙滩干净细腻,这一切正是烟台片区创新实施的“入海排污口规范化‘分级分类管理’新模式”带来的美景。

2022年3月1日,全国首个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——《烟台市入海排污口管理办法》正式实施。《管理办法》根据入海排污口特性和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,明确不同类型入海排污口管理要求,分别实行重点、一般和简化管理,彻底消除监管“盲区”。

针对需要审批的入海排污口实施审批手续分类管理,有审批或有备案手续的自动备案;无审批或无备案手续,但有环评、排污许可证手续的,可在提交备案文件后备案;无审批及其他手续的,需在整治验收后备案。特别是针对办法出台前的入海排污口,取消审批论证环节,审批时限比以往缩短30个工作日,妥善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。

在日常监管方面,烟台片区建成了由“一套数据库、三个子系统”构成的智慧平台,即排污许可全过程数据库,排污许可数据高级查询、高级导出子系统,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动审核子系统,排污许可数据应用子系统。通过这一平台,当地可以动态更新入海排污口台账,实现入海排污口整改、验收、销号信息化管理,形成“一户一档”,实现海洋监督管理“一体化”统筹。

新模式实施以来,烟台片区整治入海排污口302个,整治率达100%;设置入海排污口标识牌150个,设置率达100%;在13个点位抽样监测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达到100%。